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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连坂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5010401021002910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连坂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已由仓山区发展和改革局 仓发改审批〔2021〕2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 球友会(中国) ,现对该工程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福州市连坂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2建设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台岛东南角,福泉高速公路收费口以南,连坂污水处理厂三期用地。
2.3计划总投资:项目总投资 36889.29 万元,本工程建筑安装工程费为21445.53万元。
2.4建设规模:新建一座10万m3/d的市政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主要构(建)筑物包括: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及旋流沉砂池、AAO生化池、二沉池、二沉池配水井及污泥泵房、高效沉淀池及中间提升泵房、反硝化深床滤池、接触消毒池及加药间、鼓风机房及配电间、污泥浓缩池、污泥脱水机房、进水仪表屋、出水仪表屋、生产管理用房、生产管理用房及大门传达室各1座等,实际建设内容按批准的规划技术指标实施。
2.5服务期限:总服务期暂定39个月,从签订本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合同之日起至本项目财务决算、审计(若有)及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结束之日止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2.6项目管理目标:
2.6.1本项目投资控制目标:满足相关规定,经招标人认可的概算范围内
2.6.2本项目进度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2.6.3本项目质量目标:各项咨询成果符合现行管理规定,满足相关规定及招标人要求,勘察设计阶段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勘察设计规范要求,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监理阶段符合相关工程监理质量标准及检验规范合格标准
2.6.4本项目安全文明目标:满足相关规定、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2.7招标范围:
(1)工程勘察:勘察咨询、勘察文件审查(勘察现场实施管理、勘查成果报告的管理及复核)
(2)设计咨询: 设计的现场咨询服务设计优化咨询【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的管理及复核、工程总承包施工过程中的设计指导、技术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后续设计服务全过程(含竣工图复核)等】;
(3)工程监理:包括施工实施阶段及保修阶段监理;包括但不限于建立项目监理规划和实施方案、进度管理、投资控制、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工程变更、索赔及施工合同争议处理、信息和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工程验收策划与组织、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竣工资料收集与整理、工程质量缺陷管理,档案移交等;
(4)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预算审核、工程竣工结算审核(含二类费用结算审核)、设备询价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必须具备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 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主要负责人的资格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工程类高级职称,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专业咨询负责人其中一个岗位,但应满足其资格要求)
(2)专业咨询负责人
①设计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②勘察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勘察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职职工;
③工程监理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监理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④造价咨询负责人: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拟派造价咨询负责人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承担造价咨询任务的联合体方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证书上聘用单位为准。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①自愿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应由具有本招标项目的设计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所有成员单位(含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得超过3家;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的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④联合体各成员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及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实施;⑤联合体投标的,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必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⑥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
3.4 投标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3.5 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  /
3.6 其他要求:根据《关于工程勘察单位设立土工试验室有关问题的通知》(闽建办科〔2018〕16 号)文件规定,在福建省参加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包括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工程勘察单位),应在我省设立与招标项目相适应的土工实验室和技术人员,以保证勘察结果的真实、准确和可靠。(提供福建省内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网页截图);②根据闽建办筑函【2021】10号的要求,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③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 资格审查办法及评标办法
4.1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
4.2定标方法:推荐1名中标候选人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2月24日至2021年12月28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00秒,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到球友会(中国)(福州市西洪路528号空军福州房管处大 院2号楼502单元)购买招标资料。招标资料每份售价200元,投标人授权代表购买招标资料时,须提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介绍信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联合体牵头人以提交的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的为准),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万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允许投标人使用现金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函或年度投标保证金等方式提交,具体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注:投标人以纸质投标保函(银行保函,下同)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当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9项的规定,由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与投标文件内容一致的授权委托书、投标人本单位员工身份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核验)将投标保函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应当做好接收工作,并由投标人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01月17日09时30分00秒,提交地点为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本项目开标室
7.2. 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自持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购买招标资料凭证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核验登记。(若为法定代表人到场的,还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若为委托代理人到场的,应递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同时,投标人提供的上述复印件均须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将被拒绝。
7.3.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密封不符合规定的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j.gov.cn)、福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www.fzztb.org)、福州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2018版(www.fzztb.com)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晋安区鼓山下院洋里路16号 ,邮编: 350009
电话:0591-63506738 ,传真:  /  
联系人:  谢工  
招标代理机构:  球友会(中国)   
地址: 福州市西洪路528号空军福州房管处大 院2号楼502单元  ,邮编:  350002  
电话:  0591-63511173  ,传真:  0591-635 11170  
联系人:   池工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福州市城乡建设局  
地址:  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 193 号东部办公区8座1001室  
联系电话:  0591-83355860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地址:  福州市温泉公园路69号福州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联系电话:  0591-87598415、保证金咨询电话0591-83821697、0591-83306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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